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
1.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依法依规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2.受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受理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线索的举报。
3.根据市场监管部门业务职责分工,分流由机关内部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应用。
4.发布消费警示、公示消费投诉信息、梳理执法办案线索、动态监测市场秩序环境。
5.指导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对本地区投诉举报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6.以12315大数据为载体,运用经济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理论,科学分析市场经济发展与消费者诉求之间的内在联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好相关消费维权的宣传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7.承担并指导各旗县市开展食品、药品稽查执法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盟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稽查和专项整治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各(旗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跨旗县市案件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督办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在巡查和抽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工作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主管部门组织的风险监测、三十万以上重大案件处理、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的抽样工作。
8.承担并指导各旗县市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9.会同各旗县市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的抽样、送检结果评价、检验结果信息公开、检验结论异议复检申请等相关工作。
10.承担指导各旗县市实施食品、药品、餐饮服务环节及突发事件的快速检测工作。
11.参与和指导各旗县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12.承担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后勤保障行政辅助工作。13.承担全盟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档案管理和对外查询服务工作。
14.承担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网络建设、运维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
15.承担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审批系统技术支撑、政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撑、视频会议系统等技术支撑工作。
1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高文明
电 话:0482-8289120
办公地址:盟市场监管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律法普法-吕娟律师 https://www.lansewh.com/zhengfu/145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