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力根花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
1、主要职责
(1)以苏木政府名义在辖区内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农牧林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绿化管理、城区和农村规划管理、建筑工程及交通运输管理等赋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旗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执法工作综合技术保障、党建、财务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服务等属辅助执法功能。
(4)完成上级执法部门及苏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内设机构:
(1)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以宝力根花苏木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苏木乡镇行政执法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技术保障办公室:建立健全旗镇村(社区)三级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辖区内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事项的协调督办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业务部门要求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为一线执法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办公地址:宝力根花苏木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540003
负责人:常太胜
律法普法-吕娟律师 https://www.lansewh.com/zhengfu/1456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