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指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是由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国家人社法规指导下宣传有关政策,以人事档案为基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
·取消就业报道证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免费服务内容
⊙办理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转递手续;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证明;
档案的用处包括:1.转正定级,获取干部身份;2.考研;3.考公务员,过政审关;4.评职称;5.考资格证;6.办理准生证;7.出国审查,过政审关;8.养老保险,计算工龄;9.某些城市,办理居住证;10.进国企,事业单位;11.住房补贴发放;12.入团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