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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转递须知_

  一、档案的重要性

  个人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档案必须是密封完整无缺无损并加盖学校公章。各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收取档案保管费。

  二、毕业后档案怎么处理?

  (未找到工作

  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邮寄至毕业生户籍所属的各县区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工作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档案保管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茂名市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

0668-2935300

茂南区街道户籍

茂名市茂南区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茂南区工业大道创业世家北区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三楼309室

0668-2536936

茂南区乡镇户籍

茂名市电白区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人民路188号人社局二楼

0668-5115230

电白区户籍

高州市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

高州市教育路53号

0668-6685595

高州市户籍

化州市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

化州市河西文仙路60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0668-7363658

化州市户籍

信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信宜市新尚路60号

0668-8882496

信宜市户籍

  (二)已找到工作

  1.高校毕业生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2.高校毕业生到非国有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由各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三、留学生档案如何处理

  一般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服务管理机构。

  提醒:毕业后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温馨提示: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密封后通过机要交通、单位专人、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使用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且封套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转递至档案接收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接收毕业生自带档案。

  四、档案查询

  请关注“茂名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 “毕生档案查询”——选择地市“茂名市”——“档案存储地查询’,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后即可查询。如未查询到本人学籍档案信息,可能是以下原因:

  1.学校尚未寄出学籍档案,或寄出的学籍档案还未接收;

  2.如通过查询EMS单号已签收,表明档案正在整理还未录入系统(7-9月为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工作量大,请动态关注到档情况)。

  五、档案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

  茂名市流动人员档案存储地查询、档案接收、档案转出、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和档案查(借)阅等档案服务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理,具体路径如下:

  1.打开“粤省事”小程序→茂名市→搜索框搜索“档案业务事项名称”(档案存储地查询、档案接收、档案转出、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档案查阅、档案借阅)→点击进入,如未查到相关记录,请及时联系学校确认档案寄递信息或拨打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2.网上搜索广东政务服务网→茂名市→搜索框搜索“档案业务事项名称”(档案存储地查询、档案接收、档案转出、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档案查阅、档案借阅)→点击进入。

茂名市公民个人如何查询户籍档案_茂名市流动人员档案业务办事指南 

六、茂名市公民个人如何查询户籍档案


  (1)办理条件

  户籍居民因个人事务,请求查询本人和本人家庭户籍档案的,可申请查询。

  (2)需审核材料

  ① 书面申请报告(陈述事由)

  ② 本人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办结。

  (4)工作要求

  ① 家庭户户主可查询户内所有户籍人员户籍档案;集体户户主及户成员、家庭户户成员可查询本人户籍档案。

  ②户籍档案只供查询,不对外提供。

茂名市流动人员档案业务办事指南


一、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一)受理标准: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需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证明、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证明等相关证明,申请人可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方式1:

申请人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定位“茂名市”→搜索框搜索“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点击进入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2: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gdzwfw.gov.cn/) →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3: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

(四)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二、档案转出

(一)受理标准: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将档案转递至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调档函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方式1:

申请人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定位“茂名市”→搜索框搜索“档案转出”→点击进入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2: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档案转出→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3: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档案转出→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

(四)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三、档案接收

(一)受理标准: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或其工作单位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保管人事档案。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方式1:申请人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定位“茂名市”→搜索框搜索“档案接收”→点击进入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2: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档案接收→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3: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档案接收→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

(四)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档案查阅

(一)受理标准: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相关单位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因公出国(境)、社会保险、巡视巡察等工作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单位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查阅人事档案。

(二)申请材料:

查档介绍信原件,查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方式1: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档案查阅→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受理后前往档案保管单位现场查阅档案。

方式2: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单位服务“档案查阅”→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单位人员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查阅档案。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受理后前往档案保管单位现场查阅档案。

(四)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档案借阅

(一)受理标准: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借阅人事档案。

(二)申请材料:

借阅函原件,借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方式1:申请单位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定位“茂名市”→搜索框搜索“档案借阅”→点击进入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2: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档案借阅→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3: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单位服务“档案借阅”→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档案通过机要转递到借档单位→借档单位在1个月内将档案通过机要转递或单位专人归还至我局→归还时工作人员核对档案材料无误后入库保存。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

(四)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一)受理标准: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存档人申请将符合规定的归档材料放入其人事档案。(备注: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档案材料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方式1:申请人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定位“茂名市”→搜索框搜索“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点击进入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2: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受理后按要求寄出归档材料原件→工作人员鉴别通过后将归档材料原件放入人事档案保存。

方式3: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选择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按要求寄出归档材料原件→工作人员鉴别通过后将归档材料原件放入人事档案保存。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

(四)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