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邮寄至毕业生户籍所属的各县区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工作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1.高校毕业生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2.高校毕业生到非国有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由各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个人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档案必须是密封完整无缺无损并加盖学校公章。各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收取档案保管费。
一般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服务管理机构。
提醒:毕业后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温馨提示: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密封后通过机要交通、单位专人、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使用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且封套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转递至档案接收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接收毕业生自带档案。
档案存放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可以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电话咨询或网站查询。
一、茂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地址详见下表
来源:广东人社
二、网站查询
1.使用微信搜一搜搜索“广东教育”,并关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公众号界面最下方菜单栏中的“微政务”并在弹出的子菜单中选择“大学生创业就业”,即可进入大学生在线教育平台;
3.在办事大厅中,选择“档案查询”,即可进入个人档案查询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