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方式及流程
网上查询(推荐)
通过 湖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https://ggfw.hnrcjl.com/)进行操作:
注册登录:需实名注册账号,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并通过短信验证。
查询档案:登录后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即可检索档案编号、存放单位及联系方式。
办理业务:支持在线申请档案转出、转入、借阅及证明开具,需上传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等)并等待审核。
现场查询
可前往档案存放单位(如毕业院校、现/原工作单位)或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
所需材料: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代他人查询需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证件。
流程:现场登记后由工作人员调取档案,可查阅材料并办理业务,完成后需签字确认归还。
注意事项
保护隐私,避免泄露他人档案信息。
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档案借阅时不得损坏或擅自复制内容。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出具借阅函,在规定时限内归还;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不得拍照、写划、涂改、拆散、抽出、增添、污损档案内容。
黄冈市档案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冈市:0713—8696437
黄州区:0713—8364678
如何查询个人婚姻登记档案信息?
1.婚姻当事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如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婚姻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查阅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公证机关授权的委托书;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婚姻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需持单位的介绍信和本人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才可查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4.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证件(如律师证)及当事人委托书、身份证件可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5.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以托管在哪些机构?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户籍所在地由相应县级(含市辖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由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登记机构的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存放在自己手上的档案如何办理托管手续?
1.如档案在自己手上,未私自拆封,可退回原毕业学校(或原档案管理单位),由拟接收档案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毕业学校(或原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调档函后,按有关要求办理转递手续。
2.如私自拆封的档案,按实际情况写说明存入档案,交由原毕业学校(或原档案管理单位)审核密封盖章后,由原毕业学校(或原档案管理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转递手续。
可通过哪些途径查询本人档案?
1.网上查询
(1)实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栏中搜索“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在线办理→显示查询结果。
(2)实名登录“鄂汇办APP”→搜索栏中搜索“档案的整理和保管”→选择“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湖北省” →显示查询结果。
2.其他途径
(1)可咨询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可通过原档案管理机构的档案转递轨迹进行查询。
哪些材料可以归档?
归档材料需为原件,包括:
1.后续学籍材料;
2.考察、考核、鉴定材料;
3.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4.职业任职资格材料及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5.表彰材料;
6.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
7.辞职、辞退、罢免材料等。
依据档案记载可出具哪些相关证明?如何办理?
1.相关证明包括哪些?
存档证明、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2.如何办理?
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栏中搜索“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在线办理→选择相应行政区划层级办理。
档案存放在黄冈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的,网办操作流程为: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栏中搜索“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在线办理→选择办理地点“黄冈市(市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