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事档案查询方法及个人档案查询咨询电话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管的人事档案有哪些、分别在什么地方?咨询电话是多少?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特别要强调的是,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答:目前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主要保管三类人事档案:国有集体改制后移交市(区)人社局的下岗失业职工人事档案、大中专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其中国有集体改制后移交市(区)人社局的下岗失业职工人事档案保管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和各区人社局,大中专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保管在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
各单位名称、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地址:曹凌路789号一楼8、9号窗口;咨询电话:0552-2077063;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解放路590号市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552-3066123;
龙子湖区人社局:东海大道1599号龙子湖区政府主楼1320办公室,咨询电话:0552-3068650;
蚌山区人社局:东海大道区政府二号楼一楼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552-2042935;
禹会区人社局:涂山路区政府对面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52-4950348;
淮上区人社局:淮上大道区政府一楼101办公室,咨询电话:0552-2829101;
经开区人社局:东海大道2595号经开区管委会818室,联系电话0552-3116210,咨询电话:0552-3116210;
高新区人社局:黄山大道7829号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园A区二楼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552-4071844。
哪些单位可以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办理?
答:根据皖人社秘〔2014〕53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2021(112)号文件规定:
1.公安部门、安全部门、检察部门以及公证处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查阅人事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2.设有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可查阅人事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蚌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哪些?
答: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2.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蚌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和作用?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