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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市场监管、商务、粮食等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集中行使市场监管、商务、粮食等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2.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质量和餐饮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全旗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严重、突发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

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4.负责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5.负责查处全旗市场秩序方面违法行为,查处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虚假宣传、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6.负责无照经营、无证生产的查处取缔工作。负责查处违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7.承担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食盐、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侵权假冒、价格监督和特种设备等方面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

8.负责全旗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扰乱商品流通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贸流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9.负责全旗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对粮食销售、存储、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粮食收购、运输、储存加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和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办理相关领域行政案件。协助办理跨旗区、跨行业及其它需要配合查处的违法案件。

12.完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配合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文电、会务、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配合机关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信息、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配合局机关开展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配合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配合机关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重大宣传活动。

2.执法一中队。负责查处市场经营秩序违法行为。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传销行为。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商务职能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发布广告,开展无照经营、无证生产查处取缔工作。查处违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承担局机关转办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

3.执法二中队。负责查处知识产权侵权及商品假冒伪劣行为。执行知识产权运用的管理政策,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保护,协助局机关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

4.执法三中队。负责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方面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执行标准,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质量安全行为,依法查处全旗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方面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查处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执行标准化工作。

5.执法四中队。负责食品、粮食、盐业企业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配合局机关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执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的制度。配合局机关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执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查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违法行为。负责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销售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和加工盐行为以及对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产品出企业的处罚。维护全旗粮食流通秩序,对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运输、储存加工等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6.执法五中队。负责对全旗特种设备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立案查处。依法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7.执法六中队。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查处。负责药品零售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经营违法行为。配合局机关组织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全旗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配合在流通环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局机关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和注册管理制度,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和处罚。配合局机关指导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分析研判药品安全监管形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参与后续处置工作。负责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化妆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负责实施和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配合局机关指导开展流通环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编制0,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办公地址: 达拉特旗市府街与西园街交汇处

联系电话:0477-2285066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魏平  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党组成员 

律法普法-吕娟律师 https://www.lansewh.com/zhengfu/14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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