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名称:安龙县德卧镇人民政府
二、主要负责人:罗泽民
三、办公地点:安龙县德卧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9-5350281
传真号码:0859-5350169
电子邮箱:2452986194@qq.com
通信地址:安龙县德卧镇盘龙社区杨家湾组
邮政编码:552402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机要、保密、档案、史志、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居)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协助做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及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
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居)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居)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乡村振兴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旅游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六)安龙县德卧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安龙县德卧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安龙县德卧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劳动就业、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辖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村(居)、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旅游、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
(七)安龙县德卧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居)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八)安龙县德卧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资金管理、预决算编制、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九)安龙县德卧镇工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开展辖区内工业发展服务工作,为辖区内工业发展、规划提供政策支撑、信息咨询、数据统计分析等综合性事务工作;协助开展企业困难问题的收集、反馈和上报等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提出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建议。
(十)安龙县德卧镇综合执法队。
根据法律法规明确镇承担的行政执法权限、依法委托或交由镇承担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以德卧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联动辖区内县级执法部门或职能部门派驻在镇的机构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按照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镇综合执法统一操作规程和执法文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检查、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决定、听证等程序和行为;负责与县级执法部门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镇与县直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以及业务指导等工作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消防及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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