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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联系方式



北京语言大学档案查询、北京语言学院档案查询、北京语言文化大学档案查询、北京语言大学毕业证明书、北京语言大学学位证明书、北京语言大学报到证改派与补办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83

查号联系电话:010-82303114

学生处办公室:010-82303919(综合楼B711)

学生处教育管理科:010-82303954(综合楼A302)

学生处招生办公室:010-82303135(综合楼B713)

档案查阅:010-82303036(新综合楼B座123房间)

教学建设科:010-82303077(综合楼1016)

教学运行科:010-82303206(综合楼1021)

研工部办公室:010-8230338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2303470

培养办公室:010-82303070

学位办公室:010-82303913

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010-82303236

培训学院继续教育部联系电话:010-82303138、010-82303139(主楼北144室)

就业咨询联系电话:010-82303830

北京语言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温馨提示:便民服务中心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一、已毕业学生补办毕业证明书流程

1. 自拟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

2. 准备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两寸蓝底照片。

3. 前往档案馆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综合楼523)。

4.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教务处(综合楼1021),递交材料,领取交费通知单到综合楼一层一站式服务大厅交费(100元)。

5. 1-3个工作日后前往教务处(综合楼1021)领取毕业证明书。

注:如委托他人办理,请在教务系统常用文件下载中下载《授权书模板》,并填写,本人签字,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二、已毕业学生补办学位证明流程

1. 携带一张一寸照片(背景不限)前往教务处(综合楼1021),领取并填写学位证明申请表。

2. 前往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3. 将学位证明申请交回教务处(综合楼1021)。

4. 3个工作日之后来教务处领取学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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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成绩及学历学位认证 全校往届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学习成绩的认证;
已结业的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班学员的学习成绩认证
综合档案 新综合楼B座一层123房间 010-82303036
zhda@blcu.edu.cn
工作日周一、周三全天
8:00~11:30
14:00~17:00

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英文翻译模板-20210701-更新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本科学位证书英文翻译模板-20210701-更新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成绩单模板中文,供参考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成绩单模板(英文,版本1,供参考)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成绩单模板(英文,版本2,供参考)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辅修双学位成绩单模板供参考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本科课程名称中英文对照表供参考)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英文模板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学位证书英文模板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成绩单英文模版.doc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课程中英文课名对照表(供参考)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专业名称(中英文)-202107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授权委托书模板 下载 北京语言大学毕业论文成绩对应英文翻译 下载

注:(1)本科英文成绩单两个版本任选其一即可;

(2)中文成绩单中如没有”已获得总学分、加权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信息,请将英文模板中此条信息删除。

北京语言大学往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规范学历材料认证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校友, 学校办公室特制定往届毕业生学历材料认证服务指南。

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7号)第三十条“加盖高校档案机构公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全日制往届毕业生所需材料若没有特殊要求,原则上由档案馆全权办理学历材料认证服务工作。

认证范围包括:对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装有上述材料的信封加盖公章;出具相关学习证明等。

办理认证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认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的,还需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代办者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档案馆只提供一份复印件,如需多份,请自行复印。如需密封材料,请自备信封。

(寒暑假办理时间将另行通知)

(一)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英文翻译件、学位证书英文翻译件需加盖学校公章的,需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学校办公室盖章。若委托他人办理,需代办者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往届本科毕业生的中英文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须先到学校档案馆对成绩单进行认证盖章,再到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三)往届研究生的中英文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的,须持有档案馆认证盖章中英文成绩单再到学校研究生院加盖认证公章。

(四)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认证后,若需对学历材料放置的信封加盖骑缝章,本科生由教务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加盖公章。

本服务指南在档案馆网页(http://dag.blcu.edu.cn)、校友会秘书处网页(http://alumni.blcu.edu.cn/)上均能下载。请需要学历材料认证的毕业生自行下载模板、打印。如有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寒暑假除外)与以下部门联系:

新综合楼123 010-82303036
新综合楼1021 010-82303206
新综合楼1026 010-82303236
新综合楼812 010-82303536
新综合楼924 010-82303033

学校办公室 档案馆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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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普法-吕娟律师 https://www.huayangxie.com/daxuelianxifangshi/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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