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才中心档案接收_辽源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服务
1、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接收:毕业学校统一邮寄的,接收单位为辽源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人事代理部,地址为西宁大路99号,接收人为谷芊慧,邮编为136200,电话为0437-6095678。个人自带的,请携带《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原件到市就业局二楼11号窗口办理。档案转出:本人办理的,请携带档案接收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和身份证原件到市就业局二楼11号窗口办理。他人代办的,请携带档案接收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原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市就业局二楼11号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437-6095678。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服务。为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市人才中心将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服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或技能证书到市就业局二楼11号窗口进行现场登记并录入求职人员登记库,根据我市用人单位需求,适时进行人才推荐对接。咨询电话:0437-6095655。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后,可享受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等服务。登记对象是离校三年内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携带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我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未就业实名制登记。咨询电话:0437-6095655。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服务。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积累实践经验,使其实现尽快就业和稳定就业。我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将遴选能够接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单位,然后按照自愿的原则,推荐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意向的离校2年内应届高校(含中职)毕业生到该单位进行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补贴,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并给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咨询电话:0437-6095699。
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服务。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帮助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辽源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咨询电话:0437-6095611。
6、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三支一扶”是指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吉林省“三支一扶”计划是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被成功招募上岗的大学生享受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落编留用等若干政策待遇。有意愿的大学生可在每年5、6月份关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jl.gov.cn)。咨询电话:0437-6095678。
把握自我,才能把握机遇。抓住现在,才能实现未来。希望高校毕业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常怀进取之心,常葆鸿鹄之志,自觉地把个人成长和国家需要相结合,努力把人生的路一步步走稳走实,到城乡基层、到中小企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在激扬青春、开拓人生、奉献社会、实现梦想的实践中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
辽源市各县(区)人才服务机构及联系电话
1.东丰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0437-6211075)
2.东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437-5555807)
3.辽源市龙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437-3166890)
4.辽源市西安区人才交流中心 (0437-3167855)
辽源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