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毕业生档案存放政策一览,吉林市辞职后档案放在哪里
一、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由县级以上 (含县级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档案。
二、接收对象
未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且户籍地为吉林市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可将档案邮寄至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放
三、服务内容
(1)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2)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 ) 阅服务
(5)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6)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 )等政审 (考察)服务
(7) 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四、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管理: 0432-62507901
邮编:132000
吉林市人才招聘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0432-62507850
五、档案转递地址
吉林市昌邑区辽北路 166 号
吉林市辞职后档案放在哪里
一、具体情况
1.未就业的
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2.如果再就业
根据其再就业单位的性质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参保缴费1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三、申请材料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吉林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哪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由高校根据其就业去向转递档案。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
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的;
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毕业后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注意事项:
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大家千万不要选择将档案拿到自己手里,不然档案可能会遗失或无法享受相关服务。
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存在哪里?
1.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
2.目前,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
3.或者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在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