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指导_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
一、人事档案的去向和转递方式
一般情况下,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会根据就业去向进行转递,具体如下。
(一)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二)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尚未就业或准备继续升学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四)转递方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文件要求,无论是将人事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还是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同学们需将人事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告知学校,由学校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安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乌海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目前可以提供线下、线上两种公共服务事项受理模式。在办理前需查明本人档案所在的保管机构。
(一)查询本人档案保管机构信息
1.线下查询:可去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拨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热线查询。
2.网上查询:乌海市各旗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中“档案存档情况查看”栏目。
(二)转递档案、出具存档证明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1.线下办理:到保管本人档案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2.网上办理:如档案在乌海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保存,可登录乌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页面(http://www.hlbe.gov.cn/Service/),在“按部门查看”一栏中找到“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在办事服务列表中找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点击所需办理的业务一栏最右侧的“在线办理”,实名制登陆后依据网页提示依次操作即可。
3.“跨省通办”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自2021年底,人社部在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省通办”功能,并发布已开通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用人单位和流动人员可登录人社部官网(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三、其它事项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的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
(二)人事档案对个人非常重要,请各位同学离校后,及时关注邮寄档案的方式、单号以及个人档案去向,请通过机要号或EMS单号及时查询确认档案所在归属地。
(三)在今后工作、学习中形成的材料,请及时送到本人的档案保管机构归档。严禁个人拆封本人或他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