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二、事项简述: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三、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2018年、2022年分别修订)、《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2012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2年11月29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四、服务标准: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20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等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办理材料:
(一)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求职登记表》。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招聘委托书)、招聘简章。
(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办理材料
无
(三)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办理材料
无
六、办理流程:
(一)职业供求信息发布服务流程
线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发布
1.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携带相关材料,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并根据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3.即时在公共招聘网站进行发布。
线上流程:
申请人注册并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在“求职登记申请”和“职业介绍”服务模块,按提示填写和上传资料。
申请单位注册并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在“招聘岗位归集”服务模块,按提示填写和上传资料。
(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服务流程
由省人社厅机关统一对外发布
(三)职业培训信息发布服务流程
由省人社厅机关统一对外发布
七、办理方式: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九、办理结果:即时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反馈办理结果
十、结果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和网络在线反馈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二、办事时间:线下办理:法定工作日;线上办理:随时。
十三、办理机构及地点: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或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四、咨询查询途径: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民生山西APP;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窗口、咨询电话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十六、文书格式:《求职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