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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关于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回复_晋中市个人社保查询事项说明

1、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目前规定是15年。2、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灵活就业参保有户籍限制吗

没有限制。支持本省以外户籍人员在我区参保缴费,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在本人户籍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

4、灵活就业可以补缴吗

不可以。人社部明确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5、之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后到单位上班,缴费年限累计吗

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作为单位职工缴费的年限和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6、2024年灵活就业缴费基数和金额是多少

缴费基数上下限:最低4113元,最高20564元;月缴费金额:最低822.6元,最高4112.8元。

7、企业退休职工、遗属认证时间是什么时候

12个月之内认证一次。

8、资格认证超期停发养老金怎么办

认证超期停发养老金,在手机APP认证后次月一起补发。

9、网上认证流程是什么

手机应用商店下载“老来健康”APP,点击首页社保认证,完成登录,输入身份信息刷脸完成认证,显示认证完成即可。

10、企业退休职工、遗属因年龄大、行动不便无法认证怎么办

退休职工、遗属本人手持当年当月纸质杂志和身份证拍摄半身正面照片一张(电子版即可),其直系亲属携带电子照片和两人身份证原件到社管科窗口签字办理认证。

1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参保证明查询流程

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更多——电子社保卡——立即领取——个人服务——社保账户查询——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点查询——点击红色图标打开PDF文件。

12、企业职工养保险省内账户合并

(其中一个必须是暂停缴费状态,一个是正常缴费状态)

1、灵活就业账户归集

民生山西——电子社保卡——灵活就业缴费——灵活就业账户归集——归集

2、企业职工账户归集

民生山西——电子社保卡——更多——企业养老保险业务——企业养老账户归集——归集

1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转入地需先开户)

支付宝——市民中心——电子社保卡——国家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我要申请——填写信息——提交申请/

14、社保卡归属地转移

若原在晋中市范围以外,现转回晋中市参保的,则需办理社保卡归属地转移。可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卡窗口办理,代办需携带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窗口办理。

若原来社保卡为山西省省外,现在晋中市范围内参保,则需本人带到身份证到银行一站式网点重新申请制卡。

15、社保卡补换卡

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原卡片所属银行直接补换卡,补换成功后卡片所有功能银行均已全部激活,可正常使用,无需返回社保卡窗口。

1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线上流程

本人:

打开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电子社保卡进行登录-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我要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互转-去申请-户籍 转入 行政区划 转出 行政区划-提交申请

经办机构:

新就业地(转入地)信息表受理

新就业地(转入地)财务进行基金转入

新就业地(转入地)接收信息表  

1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强制认证流程:

本人持身份证和当月报纸拍摄清晰的近照一张(需盖所在单位的章提供电子版)必须露出上半身。

单位确认本人身份且具备继续领取养老待遇资格(确认健在且无正在服刑情形)的,出具资格认证承诺书一份(需盖所在单位的章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注:若使用台历、挂历或者无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资格认证承诺书不盖章或者盖章不清晰的均不合格,无法办理强制认证。

准备上述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来社保窗口办理。

18、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计发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82元/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

发放月数

满一年不满两年

3

满两年不满三年

6

满三年不满四年

9

满四年不满五年

12

满五年不满六年

14

满六年

15

满六+N年

15+N

满十五年

24

1、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失业待遇领取人员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以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为标准)。

 

三、申领渠道

1、手机登录“民生山西APP”

民生山西→ 更多→ 失业保险→ 待遇申领→ 失业保险金申领→ 核对信息→ 阅读告知承诺书→ 提交

2、手机登录“支付宝APP”

支付宝→ 市民中心→ 社保→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申领失业保险金→ 阅读申领须知→ 核对信息→ 提交申请

3、手机登录“微信APP”

微信→ 服务→ 城市服务→ 社保→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申报→ 申领失业保险金→ 阅读申领须知→ 核对信息→ 提交申请

四、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工伤保险具体经办业务详细汇总
标题 摘要 关键字 内容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享受待遇 工伤待遇 医药费待遇   住院伙食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1-10级  享受标准不同以伤前12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1级可享受27个月、2级可享受25个月、3级可享受23个月、4级可享受21个月、5级可享受18个月、6级可享受16个月、7级可享受13个月、8级可享受11个月、9级可享受9个月、10级可享受7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1-10级  享受标准不同   以解除前12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待遇,1级可领取工资待遇的90%计入伤残津贴按月发放、2级可领取工资待遇的85%计入伤残津贴按月发放、3级可领取工资待遇的80%计入伤残津贴、4级可领取工资待遇的75%计入伤残津贴按月发放、5级可领取36个月、6级可领取33个月、7级可享受24个月、8级可享受21个月、9级可享受18个月、10级可享受9个月)  辅助器具待遇等                                                                                          榆次区社保中心工伤股0354-3968133(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四楼85.86窗口。
工伤医药费待遇报销流程 工伤报销 工伤报销 工伤备案(事故发生后3天内来政务大厅85号窗口备案,单位盖章,单位申报)------工伤认定(工伤科)------拿到认定结论------提交医药费报销相关资料---------审核医药-------待遇下发                                                                             榆次区社保中心工伤股0354-3968133(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四楼85.86窗口。
工伤伤残待遇报销流程 工伤报销 工伤报销 工伤备案(事故发生后3天内来政务大厅85号窗口备案,单位盖章,单位申报)-------工伤认定(工伤科)--------工伤鉴定(晋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待遇下发                                           榆次区社保中心工伤股0354-3968133(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四楼85.86窗口。
伤残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鉴定伤残 鉴定伤残 向榆次区工伤科提交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鉴定                                                         榆次区工伤科电话0354-3968230(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四楼84窗口。
什么情况可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申领医疗补助金 申领医疗补助金 5-10级伤残职工,合同期满和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提供解除协议及停保后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以解除前12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待遇,5级可领取36个月,6级可领取33个月,7级可享受24个月,8级可享受21个月,9级可享受18个月,10级可享受9个月)                                                                                                                          榆次区社保中心工伤股0354-3968133(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四楼85.86窗口。
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上下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榆次区工伤科电话0354-3968230(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四楼84窗口。
工伤待遇申报条件 工伤申报 工伤申报 该职工正常参保状态,单位申报相关待遇资料。                                                                           榆次区社保中心工伤股0354-3968133(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四楼85.86窗口。
工伤保险是否需要办理异地转移? 工伤转移 工伤转移 工伤保险无需办理异地转移,参保单位办理新增即可。                                                                                    榆次区社保中心工伤股0354-3968140(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5楼窗口。
中断参保是否能领取工伤待遇? 工伤中断 领取待遇 发生工伤后,至劳动能力鉴定前,用人单位不得中断、欠缴工伤保险费,中断或欠缴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             榆次区社保中心工伤股0354-3968133(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四楼85.86窗口。
工伤备案时间如何规定? 工伤备案 工伤备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必须在72小时内到工伤保险经办窗口进行备案,同时到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窗口提出工伤认定备案及申请。
2、用人单位必须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逾期造成的相关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                                               榆次区社保中心工伤股0354-3968133(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四楼85.86窗口。
工伤就医审批如何办理? 工伤就医审批 工伤就医审批 1、发生工伤事故后需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并书面备案。
2、因伤情需要转院的,必须5日内办理转院审批。
3、旧伤复发的,必须办理旧伤复发审核。                                                                           榆次区社保中心工伤股0354-3968133(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四楼85.86窗口。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点汇总
标题 摘要 关键字 内容
榆次区城乡居民基本、补充养老保险参保和补缴申请流程 参保和补缴 城乡居民
基本、补充养老保险
参保和补缴
一、线上申请城乡居民基本、补充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1、在手机软件商城下载【民生山西】APP,需使用参保人的信息注册登录。然后在【民生山西】点击首页【社保】- 【更多】- 【城乡居民养老业务办理】- 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险参保登记】进行参保登记,信息填全、正确后提交。
二、线上申请城乡居民基本、补充养老保险补缴流程:
在【民生山西】点击首页、【社保】- 【更多】- 【城乡居民养老业务办理】- 选择【城乡基本险补缴申请】或【城乡补充险补缴申请】进行补缴申请,自主选择补缴年限及缴费档次(金额),信息填全、正确后提交。
注:1、根据上述流程自行办结完毕确认无误后,可选择在微信、晋享生活、云闪付等渠道缴费。
    2、可在【民生山西】APP查询历年缴费及欠费年限等情况。
三、线上、线下参保、补缴或操作不成功请咨询:
   1、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
   2、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业务科0354-3968195(工作日9-12时、13:30-17时) 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13室
榆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保险和补充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城乡居民
基本、补充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
补贴标准
一、基本险:
1、榆次区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缴200元补35元;缴300补40元;缴500元补60元;缴700元补80元;缴1000元补100元;缴1500元补140元;缴2000元补180元;缴3000元补220元;缴4000元补260元;缴5000元补300元。
2、榆次区的低保、特困、重残一、二级人员可享受政府代缴100元。                
3、参保人员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二、补充险:
1、榆次区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缴200元补70元;缴500补120元;缴1000元补200元;缴2000元补360元;缴5000元补600元。
2、榆次区的低保、特困、重残一、二级人员可享受政府代缴200元。                 
3、参保人员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榆次区城乡居民如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
待遇领取
一、领取条件:从制度实施之日起(2011年7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时(60周岁当年也需缴费),无欠费情况,可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目前,我区以实现无纸化申领(无需领取人申报),领取人需自行操作:1、开通社保卡的金融功能。2、在民生山西app、老来app、掌上12333app、中国领事app进行首次登记认证。3、养老金逐月按时发放,一般为当月中旬到位。
二、如未领取到养老金请咨询: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待遇科0354-3968187(工作日9-12时、13:30-17时) 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03室
榆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养老金月计发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 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
待遇计算办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个人缴费积累额+政府缴费补贴+银行利息)除以139加基础养老金(目前为146元) 注:1、达到60周岁生日的次月发放2、可自行在民生山西APP上查询个人缴费累计额。3、领取待遇人员身故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榆次区城乡居民如何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城乡居民
补充养老
待遇领取
一、领取条件:从制度实施之日起(2021年1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65周岁时(65周岁当年也需缴费),无欠费情况,可享受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将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同发放。
二、如未领取到养老金请咨询: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待遇科0354-3968187(工作日9-12时、13:30-17时) 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03室
榆次区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养老金月计发标准)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 城乡居民
补充养老
待遇计算办法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个人缴费积累额+政府缴费补贴+银行利息)除以120加基础养老金(目前为20元) 注:1、达到65周岁生日的次月发放2、可自行在民生山西APP上查询个人缴费累计额。3、领取待遇人员身故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榆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办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
资格认证办法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办法:
1、资格认证对象: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认证时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认证次数:每年在认证周期内成功认证一次即可。
3、正常认证办法:通过手机应用商城下载民生山西app、老来app、掌上12333app、中国领事app进行认证。
4、特殊情况资格认证办法:对于卧床、重度残疾、患有精神类疾病等行动不便的领取待遇人员
①拍摄待遇领取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照片一张。要求:清晰可见个人身份信息和头像。
②拍摄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要求:将领取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当年当月报纸或杂志放置在其胸前,并拍摄成照片。照片中要清晰可见“出版日期及证件个人信息”。
③《资格认证告知承诺书》由村委会(社区)提供或自行在微信【榆次社保】公众号下载打印并填写一份。要求:交至村委会(社区)盖章确认。以上材料由村委会(社区)保留,由街道(乡镇)按月及时报回社保中心电子版进行认证。
5、认证不成功请咨询: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稽核科0354-3968187 (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03室
榆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期间
户籍迁移
关系转移
一、关系转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二、所需资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注:因涉及个人资金,需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咨询请电话: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综合科0354-3968299 (工作日9-12时、13:30-17时)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14室
        注: 1、已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在办理跨省转出时,需办理补充险的注销手续。
              2、按照规定,转出的办理时间为每月20日至次月5日。
  
榆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关系注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关系注销
去世、丧失国籍
享受其他社会养老
保险待遇
丧葬补助金
一、在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期间去世的居民,退还个人账户全部金额(个人缴费本金、政府补贴、银行利息)
二、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去世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领取待遇期间去世并火化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1500元。
三、所需资料:1、《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告知承诺书》
             2、去世或丧失国籍提供:户口注销或死亡证明(领取丧葬补助金的还需提供火化证或
                发票)
             3、享受其他社会养老险待遇提供:退休审批表或待遇领取证明
             4、本人或继承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各一份(标注开户银行行号、联系电话)
    注:上述表格可在微信公众号【榆次社保】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也可前往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咨询电话: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综合科0354-3968299(工作日9-12时、13:30-17时) 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14室
榆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制度衔接(转入) 城镇职工
和城乡居民
跨制度衔接养老保险关系
转入
城镇职工
跨制度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衔接办法
一、衔接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意继续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所需资料:1、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系统中打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因涉及个人资金,需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咨询请电话: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综合科0354-3968299(工作日9-12时、13:30-17时) 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14室
榆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制度衔接(转出) 城乡居民
和城镇职工
跨制度衔接养老保险关系
转出
城乡居民
跨制度转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衔接办法
一、衔接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条件的,可申请从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二、所需材料:1、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系统中打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出信息表》、《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出审批表》。
               3、因涉及个人资金,需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咨询请电话: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综合科0354-3968299(工作日9-12时、13:30-17时) 地址: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14室 
注:1、已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在办理跨制度转出时,需办理补充险的注销手续。
    2、按照规定,转出的办理时间为每月20日至次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