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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个人档案转出怎么在网上办理?

扬州个人档案转出怎么在网上办理

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的办理对象:托管人事档案的代理单位或个人。

  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的办理条件: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已转为个人托管;

  2.档案接收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等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的常见情形包括再就业、回原籍、退休、升学等。

存放在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档案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1.办理条件:当地党委或政府所属组织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研究生招生办、应征入伍人武部调档,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调档,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企事业单位录(聘)用调档。

  2.所需材料:

  (1)当地党委或政府所属组织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研究生招生办、应征入伍人武部出具的调档函或接收函;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调档介绍信、招考录取通知书、录用审批表;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调档介绍信和录用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

  (2)单位委托代理人员需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

  3.办理流程:调档材料经我办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审核后,转我办人事档案管理部通过机要通道或专人送取的方式转出。


 个人档案托管,可直接凭调档函;个人在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注册登录,在搜索框内搜索“档案转出”,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办理。

  办理入口: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办理流程:

  1、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搜索框搜索“档案转出”,如下图:

  

  2、在搜索结果中点击“档案转出”【申报】,按要求进行操作。

  

  提醒:个人档案里有从我们上学开始的学籍材料,到入团、入党的相关材料,再到大学毕业的学籍材料,以及各种奖励材料,获得表彰或者处分的材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