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指南_潮州人才市场档案查询须知
潮州市个人档案的查询地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毕业院校:如果你毕业时没有签订就业协议,档案可能还在学校保存。一般情况下,学校会保存两年,之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转。可以联系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档案管理部门查询
户籍地人才市场:毕业时,有些学校会将档案寄回学生的生源地人才中心,即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可以前往户籍地的人才市场查询
工作单位或工作地所在的人才中心:如果工作单位具有档案保管资质,档案可能已调转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地的人才中心。可以联系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当地的人才中心查询
查询流程和所需材料:
携带身份证:前往上述地点查询时,需携带身份证以证明身份。
联系就业指导部门:如果异地就业,需联系就业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的就业指导部门,了解具体的查询流程和规定
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
学校:如果不想立即取走档案,可以继续存放在学校,但需注意时间限制。
人才市场或人才中心:可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的人才市场或人才中心存放档案。
工作单位:如果工作单位具备档案保管资质,可以存放在工作单位。
专业机构:也可以选择专业的档案服务机构进行存放和管理
你属于潮州生源吗?
【潮州生源】是指高考前户籍所在地为潮州的高校毕业生,读大学时才把户口迁至潮州高校的不属于潮州生源。
潮州生源毕业生档案去向
在潮就业
A.就业单位有人事接收权(一般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
档案接收单位:用人单位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转递或派专人送达的方式寄送至用人单位
B.就业单位无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一般企业)
档案接收单位:就业单位注册地所在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转递或机要方式寄送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毕业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
档案接收单位:户籍地所在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转递、机要方式或专人专送等方式寄送至户籍地所在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异地就业
档案接收单位:请咨询就业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
各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程序和规定不同,请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信息为准。
非潮州生源毕业生档案
来潮就业
A.就业单位有人事接收权(一般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
档案接收单位:用人单位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转递或派专人送达的方式寄送至用人单位
B.就业单位无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一般企业)
档案接收单位:就业单位注册地所在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毕业生可携带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到就业单位注册地所在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转递、机要方式或专人专送等方式寄送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异地就业
档案接收单位:请咨询就业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
各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程序和规定不同,请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信息为准。
潮州籍生源应届毕业生看过来:
一、档案接收单位
【潮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满足户籍地属于潮州市(不包括大学期间迁入的集体户),有意愿将档案转回生源地的高校毕业生,可告知学校将您的档案直接转回生源地。(如已就业建议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与档案一并寄出,方便核查)
学校需要您提供档案接收单位信息,您可按以下信息填写:
档案接收单位:潮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档案接收地址:潮州市枫春路504号创业孵化基地二楼
档案接收联系人:潮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档案接收联系方式:0768-2139885
单位邮政编码:521000
二、档案查询
6-10月为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由于档案接收量大,会存在档案接收单位未能及时入库的情况。若您已跟学校落实档案接收单位为潮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可按以下流程查询档案到库情况:
①与学校确认档案是否寄出,确认寄出后,可向学校索要档案邮寄编号,并自行查询档案转递情况
②若查询邮寄信息显示已签收,您可定期访问网站“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档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使用个人账号登录并选择“档案存储地”查询档案入库情况,或致电潮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0768-2139885查询。
温馨提示:
①档案室收到档案核查后,如发现不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的,档案将原路退回学校。请各位同学务必谨慎填写相关信息,避免档案转递时间过长带来不便。
②部分同学可能因档案内记载信息不完整,在档案管理系统内信息不匹配导致无法查询档案入库情况。如需核实您档案到达情况及完善您的个人信息,请致电0768-2139885潮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详询。
三、可提供的公共服务
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2、档案的保管和归档;3、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四、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768-213988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醒: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今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档案转递要严格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转递渠道,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如各位毕业生今年8月底前仍查不到档案去向,应马上与毕业院校的档案负责部门联系,确认毕业后档案具体去向及接收单位,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