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才市场档案查询服务中心_长沙市人事档案到哪里查?
入口一
点击并长按下方小程序码识别进入;或者微信搜索“新湘事成”小程序点击进入;
进入后搜索“档案”即可进入查询毕业生档案;(如有疑问可以拨打0731-82116082咨询)
入口二
可登录“湖南人才市场”官网进行查询;
查询入口:http://www.hnrsdl.com/rsdl/search/dyInfo
进入按提示填写信息查询即可。
湖南省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
一、办理条件
具有长沙市城区户籍,或长沙市城区非公单位工作的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应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办理材料
1.具有长沙市城区户籍人员:①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本人持户口簿内页或长沙市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
2.长沙市城区非公单位工作的流动人员:①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本人持与长沙市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
注:①原单位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离职材料(限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②委托他人办理档案业务需提供材料: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手写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档案材料。③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存档时,应填写档案转递申请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填写的档案转递单位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并附档案目录清单,以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等给据邮件方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无需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持以上材料到档案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
下载“智慧人社”AP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档案业务办理;另可登录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http://rsj.changsha.gov.cn/rszc/rsrc_131369/ggfwzxbsdt)--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人才人事--人事档案--档案的接收--提交资料,根据审批结果自助开具调档函。
四、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材料齐全,即日办结。
网上办理:材料齐全,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办理依据
1.《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2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3.《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
5.《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六、办理地点及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大厅(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0楼)联系电话:0731—84420920。
温馨提示: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一)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二)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对不符合转递规定的,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不得转出。”
2.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2号)文件第三条规定:“高校毕业生转递档案高校要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档案转递时要在档案内附上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和档案转递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