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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查询及户籍管理办事指南_荆州市人事档案查询

荆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查询及户籍管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荆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户口管理办事指南

二、设定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8]60号)

4、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32号)

5、人力资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

6、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7、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人[2007]23号)。

8、《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03]1号)。

三、服务对象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四、服务事项

(一)档案管理

1、档案转入

(1)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转入

温馨提示:从2023年起,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与荆州市直非公有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荆州市直参保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通过以下方式转入我处,其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学校直接转至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才服务机构(荆州市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如下)或工作所在地。

转入我处邮寄信息:

单位名称:荆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档案接收人:档案负责人或档案科

联系电话:0716-8278474

邮编:434000

 

(2)接收劳动关系在荆州市直单位流动人员档案,流程如下:

①现场办理:

A、代理单位转入: 劳动合同书原件、密封完好且加盖公章的档案(内有加盖公章的档案目录和档案转递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

B、在我处开具调档函转入:持身份证和与荆州市直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到我处开具调档函,再与现档案所在地联系办理调转手续。

 

②网上办理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以自然人身份注册——选办理事项(档案接收)—选层级(荆州市)——按事项要求提交资料——我处一个工作日受理通过后,用个人账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我的办件”——查看处理意见----下载打印电子材料(自动生成调档函,也可由我处通过预留地址邮寄至目的地)。

备注:不规范存放的档案,由原单位完善档案目录并加盖公章,开具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我处不接收个人自带或邮寄的档案。

2、档案查询方式:

①外网查询: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以自然人身份注册——选事项(档案的整理和保管)——选层级(荆州市)——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查询;

②鄂汇办APP查询:人社——人事人才——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

③微信公众号查询:湖北人才——档案查询;

④支付宝查询:支付宝搜索“湖北智慧人社”——“全省个人档案查询”;

⑤电话查询:0716-8278474。

3、档案转出

档案转出,需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开具调档函。

(1)档案转回原籍或工作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开具的调档函;

(2)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提供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3)考研或专升本的:提供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调档函;

(4)应征入伍的:提供征兵部门开具的调档函;

(5)转入部队:提供部队开具的调档函;

备注:以单位代理身份托管的人员档案转出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

档案转出方式及所需材料:

(1)现场办理

①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调档函原件。

②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复印件、手写委托书、调档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网上办理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以自然人身份注册——选办理事项(档案转出)—选层级(荆州市)——按事项要求提交资料。

备注:网办件我处一个工作日办结,档案通过EMS(自办结之日起一周后到目的地查询)或机要通道(自办结之日起两周后到目的地查询,机密通道送达无物流信息)寄送。

4、档案材料归档

带身份证复印件和真实、有效、完整的归档材料原件,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办理归档手续。

备注:学历材料归档除学籍档案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5、政审查阅档案

两名及以上公职人员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被查阅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查阅档案。

6、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为档案托管人员提供存档、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升学等证明材料。

(1)现场办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办理;

(2)网上办理:

①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以自然人身份注册——选择办理事项(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选择层级(荆州市)——按事项要求提交资料(需要提交附件资料的请选择“补充材料”并上传)。

②鄂汇办APP——人社——人事人才——依据档案开具相关证明——以自然人身份注册——按事项要求提交资料(需要提交附件资料的请选择“补充材料”并上传)。

通过网办方式办理开具存档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证明我处一个工作日受理通过后,用个人账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点击“我的办件”——查看处理意见----下载打印电子材料(自动生成证明材料,也可由我处通过预留信息发送至邮箱或将纸质版邮寄至目的地)。

(三)户籍管理

1、户口转入

档案托管在我处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就业或就业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可以转至我处托管。

市内转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卡原件。

市外转入: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

说明:“户口迁移证”上的迁移地址为“荆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或“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温馨提示:为方便管理,请尽量将户口转至原籍或工作地。

2、户籍管理

温馨提示:以下事项中需在我处借户口卡的,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需提供本人手写委托书并盖手印、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办理结婚证:到我处借户口卡,再到民政部门办理。

(2)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

到我处借户口卡,再到荆州市市民之家出入境窗口办理。

(3)办(补)身份证

凭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可持毕业证原件)到我处借出户口卡,再到立新乡派出所办理。

(4)户口卡遗失补办

本人带身份证到立新乡派出所现场办理。

(5)领取户口卡首页

网上办理: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以自然人身份注册——选择办理事项(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选择层级(荆州市)——提交户口卡(需要提交附件资料的请选择“补充材料”并上传)、填写邮寄地址和(或)邮箱。

现场办理:带户口卡复印件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处领取。

3、户口转出

(1)转回原籍(需确认原籍同意接收):到我处借户口卡,并开具同意回原籍证明,带身份证到立新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原籍派出所上户口。

(2)转回非原籍:到我处借户口卡,凭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和身份证到立新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升学迁移户口:到我处借户口卡,凭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再到立新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温馨提示:

江津西路居委会:沙市区太岳东路立新小区西侧约80米。

立新乡派出所:沙市区塔桥路78号。

荆州市市民之家: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

沙市区公安局:沙市区毛家坊40号。

(四)职称申报协办(在荆州市直非公单位工作且档案托管在我处的流动人员)

1、起点职称确认:普通中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本科毕业满一年、专科毕业满三年可确认助理级。

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毕业证复印件、一年社保凭证(荆州市内),我处初审盖章。

2、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且满足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人员,由我中心为其进行申报推送。

温馨提示:

1、申报人员须按“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技职称专题--申报条件”要求准备及报送相应材料。

2、医、药、护、技,经、会、统、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类初、中、高实行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请按相关要求自行办理报考手续。

3、相关信息请关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湖北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荆州人事考试网。

(五)代办退休手续

档案在我处托管,工作经历档案完整,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退休当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流动人员,我处代为办理退休手续。

备注:病退、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须满足相关政策条件,并将认定材料归入档案。

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单位或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当事人手写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退休当月提交书面申请,填报《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处初审后,报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