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详情

漯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问答

漯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问答

    1、企业享受稳岗返还的条件?
    答:(1)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3)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僵尸企业,破产清算企业;
    2、稳岗返还的标准是多少?
    答: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参保单位,足额补缴欠费后,以2023年实际缴费为返还基数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补缴历年欠费和滞纳金不列入返还基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六类市场主体参照实施。
    3.政策执行期限及返还资金用途?
    答: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参保企业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4.如何申请稳岗返还补贴?
    答:今年稳岗返还工作仍采取“主动申请”和“免申即享”两种方式,通过网厅主动申请的,企业无需确认信息,通过免申即享的,企业需确认信息。
    (1)主动申请
    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单位办事通道自主进行稳岗返还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资金(企业无需确认信息)。
    (2)免申即享
    企业无需申请,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需经企业确认信息后,方可将资金返还至企业对公账户。(需企业确认名单可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获取)
    注意事项
    (1)参保企业银行账户如有变动,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或携带公章到市养老保险中心215室维护银行账户。

    (2)由于免申即享模块正在调试中(暂时无法适用),可办理时另行通知,各参保企业可以通过“主动申请”的方式进行自主申报。

单位 业务咨询电话 业务办理地点
市直 3126258 漯河市人社局东院市养老保险中心215室
临颍县 8881776 临颍县人社局2楼失业工伤业务经办窗口
舞阳县 7338030 舞阳县为民服务中心西厅一楼10号窗口
郾城区 6182898 郾城区龙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郾城区人社局一楼东南角
源汇区 2136033 源汇区人社局405室
召陵区 2601378 召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