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详情

2025平顶山籍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邮寄)须知(档案邮寄地址、联系电话)

2025平顶山籍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邮寄)须知(档案邮寄地址、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促进效能提升和服务优化,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与转递工作有序进行。高校毕业生请按照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填写档案邮寄地址,如确需邮寄到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请填写市中心地址,档案经市中心分类后再转回毕业生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我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邮寄地址公布如下:


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105号

电话:0375—4996692

 

名称:河南省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汝州市广成中路208号

电话:0375-6028220

 

名称:河南省舞钢市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舞钢市垭口街道常州路西段7号人社局

电话:0375-8160919

 

名称:河南省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宝丰县文化路与兴宝二路交叉口智慧大楼3楼310

电话:0375-6515932

 

名称:河南省郏县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郏县行政路东段人社局4楼417

电话:0375-5161117

 

名称:河南省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鲁山县老城大街123号县政府对面老武装部2楼

电话:0375-7172590

 

名称:河南省叶县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叶县玄武大道3号

电话:0375-6110375

 

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春华国际茗都20号楼8楼

电话:0375-3783309

 

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126号

电话:0375-3888229

 

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光明路中段163号(湛河区政府院内)

电话:0375-2266125

 

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昌茂大道16号院4楼(原救护队院内)

电话:0375-2526019


一、文件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第十四条规定:落实人事档案管理的主体责任。对个人委托存档的,按照本人自愿选择,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二十条规定:根据流动人员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①根据流动人员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②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二、办理条件

郑州市户口或在郑州有工作单位的流动人员或在郑州自主创业人员。

三、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1、郑州市户口本或郑州单位劳动合同(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四、办理流程

1、申请档案转入(申请商调函)

现场办理:

(1)按上述应提交材料的目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交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档案转入条件的,工作人员出具《商调函》;

(2)凭《商调函》到毕业院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学校按照《商调函》要求,出具档案转递单、档案材料目录清单等材料,档案密封、盖章后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本人或他人的档案进行转递。

网上申请:

(1)登录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服务网(www.hnrcjl.com),点击首页档案管理栏目的“申请商调函”,在线申请;

(2)申请人在“我的办理”里下载、使用带电子签章的《商调函》;

(3)凭《商调函》到毕业院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4)学校按照《商调函》要求,出具档案转递单、档案材料目录清单等材料,档案密封、盖章后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本人或他人的档案进行转递。

2、档案邮寄至我中心后,工作人员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核查档案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无缺件、错装、擅自涂改等情况。

3、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档案转入(信息导入、入库)手续,缺少关键材料的,工作人员会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待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退回毕业院校补充材料。    

特别提醒:

1、档案转入我中心后,不再发放存档凭证或签署存档合同,可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服务网(www.hnrcjl.com),点击首页档案管理栏目的“依据档案出具证明”,在线申请存档证明;

2、档案寄至我中心后,工作人员会按照档案寄递的时间顺序进行审核、整理、信息导入及入库,办理人员可在官网的档案管理栏目“档案查询”进行确认档案转入情况(不以物流签收信息确认);

3、其它涉档业务均可在官网档案管理栏目申请办理,无需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