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各区县毕业生档案存放地地址电话汇总,聊城个人档案查询问题回复
聊城市各区县档案接收单位地址电话汇总:
1、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邮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振兴西路166号市人社局821室
联系电话:0635-2189065
邮政编码:252000
2、东昌府区
接收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奥森路77号3203室
联系电话:0635-8419672
邮政编码: 252000
联系人: 王老师
3、高新技术开发区
接收单位: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邮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中华路99号
联系电话:0635-8507369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人: 平老师
4、经济技术开发区
接收单位: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治工作部人才交流中心
邮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会展中心便民服务中心2楼人社区一号窗口
联系电话:0635-8512095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人: 辜老师
5、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
接收单位:山东省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工部
邮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交大科技园7号楼一楼(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7号窗口)
联系电话:0635-7221215、7100691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人: 李老师
6、茌平区
接收单位: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民生路东首茌平区人社局综合服务中心2楼205室
联系电话:0635-7298332
邮政编码:252100
联系人: 赵老师
7、东阿县
接收单位:山东省东阿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山东省东阿县文化街116号政府南区203室
联系电话:0635-3289114
邮政编码:252200
联系人: 王老师
8、冠 县
接收单位:山东省冠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科
邮寄地址:山东省冠县建设北路80号
联系电话:0635-5232440
邮政编码:252500
联系人: 王老师
9、莘 县
接收单位:山东省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山东省莘县新华路70号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635-7321758
邮政编码:252400
联系人: 杨老师
10、阳谷县
接收单位:山东省阳谷县阳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山东省阳谷县谷山北路188号
联系电话:0635-6173115
邮政编码:252300
联系人: 孙老师
11、高唐县
接收单位:山东省高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山东省高唐县政通路207号劳动大厦
联系电话:0635-6066096
邮政编码:252800
联系人: 周老师
12、临清市
接收单位:山东省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档案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临清市果园街80号
联系电话:0635-7121718
邮政编码:252600
联系人: 胡老师
其他疑问解答:
1.我是应届毕业生,还没找到工作,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比如,在北京毕业离校时还未就业的江西省九江市户籍地的毕业生,他们的档案就要邮寄到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毕业生生源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档案邮寄地址应填哪个?
在非公单位就业或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一般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邮寄至工作单位。
3.档案可以存放在非户籍就业地吗?
除超大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超大城市的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4.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
不可以。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
对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保管。
5.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查询?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陆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6.聊城毕业生档案转递解答如下:
回答:毕业生档案不可以自己保管,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邮寄至工作单位。
7.聊城毕业生档案转递解答: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