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档案资料利用服务指南_福建省档案馆查档利用便民服务措施
“档案公众服务平台”查档服务:
一、您可以登陆“闽政通”APP,进入“个人办事”栏目,直接搜索“档案公众服务平台”,或按主题“生活服务”栏目、按部门“省档案馆”栏目查到“档案公众服务平台”。
二、“档案公众服务平台”设有共享查询、我要查档、查档需知三个栏目。
“共享查询”栏目中,您可自助查阅福建省档案馆部分开放档案目录。
“我要查档”栏目中,您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查档需求后,将获得一个查询编码(请牢记,用于查看查档反馈),工作人员将按照您的查档需求进行检索查阅,并及时将查询结果反馈给您。您登陆“我要查档”栏目,点击查档列表,输入您的查询编码,即可看到反馈结果。
“查档需知”栏目中,您可以了解“档案公众服务平台”的查档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及福建省档案馆的其他查档服务形式。
其他查档服务:
一、网络共享档案查询服务:您可登陆福建档案信息网,在“共享查询”栏目中可查阅部分开放档案目录及相关专题档案目录信息。
二、网络查档受理服务:您可登陆福建档案信息网,点击“网上互动”-“我要查档”栏目,自动链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上传合法证明材料等,就可以向包括福建省档案馆在内的全国各级档案馆提出查档申请,受理档案馆将按照查档需求进行查阅,并及时将查阅结果反馈给您。
三、电话查档受理服务:您可拨打查档电话,告知查档需求和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按照查档需求进行查阅,并及时将查阅结果反馈给您。
四、信函查档受理服务:您可通过信件或函件,告知查档需求和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按照查档需求进行查阅,并及时将查阅结果反馈给您。
五、休息日预约查档服务:您确因特殊原因,需在周未或节假日查阅档案的,可提前2个工作日电话预约查档,工作人员将在预约的时间里为您提供服务。
六、电子自助查档服务:您可到省档案馆查档服务大厅,通过身份信息登记后,到电子阅览区自助查阅相关档案信息。
七、全省跨馆异地查档服务:我省已建立了覆盖全省的馆际查档联动工作机制,您到所在地档案馆就可以查询利用到省内其他馆的档案信息。
八、优化查档程序服务:如果您的查档量较大,可在来馆之前告知查档需求,待工作人员查阅到相关档案后,您再行来馆查档。
福建省档案馆地址:福州市大学城中心共享区明德路2号
查档电话:0591-38269800/38269900(传真)
福建档案信息网网址:www.fj-archives.org.cn
南平档案资料利用服务指南
一、申请手续
1.查阅档案须履行登记手续,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查阅档案资料登记表》,签署《查档利用承诺书》。
2.我国公民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可以申请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3.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利用开放档案、本人及其亲属历史证明,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馆查阅。
4.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开放档案,可持来华有效证件到本馆查阅。
5.我国公民和组织利用本单位形成的、向本馆移交的未开放档案,须出具本单位的查档公函。
6.我国公民和组织利用工龄、学历、学籍、职称、任职、奖励、招聘、就业、安置、调动、退休等凭证类档案,可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等出具的查档公函或者利用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馆查阅。
7.批量利用档案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本馆提出申请。
二、调阅档案
1.为保护档案原件,本馆已数字化处理的档案,不再提供原件。
2.利用档案原件,每人每天申请调卷不超过30卷,每次借卷不超过10卷。
3.破损严重和正在整理中的档案暂不提供原件。
三、复制档案
1.利用者如需复制档案,须填写《档案资料复制审批单》,由本馆工作人员办理复制,并加盖“福建省档案馆复制章”或添加水印。利用者不得擅自以拍照等形式复制档案。
2.每次利用档案的复制原则上不超过30页。
3.本馆只提供数字档案的打印件,确需数字档案拷贝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供。本馆不提供批量复制拷贝数字档案。
四、温馨提示
1.利用本馆档案一律不收取费用。
2.利用者可通过信函、电话、本馆网站等途径预约查档和委托本馆代查。
3.本馆提供双休日预约查档服务,利用者可提前2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4.利用者在阅读档案原件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拆散、勾画、涂改、剪裁、折叠、损毁、抽出、盗窃档案。
5.本馆馆藏档案,依法应由本馆公布。引用从本馆复制、摘抄的档案内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注明本馆馆名和档号。
6.本馆查阅大厅配有电子监控设备以及专人负责监督查阅,如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查处。
地 址:福州市大学城中心共享区明德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咨询热线:0591- 3826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