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流动人员档案服务机构信息_漳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
漳州流动人员档案服务机构信息
值此毕业季,平和户籍非师范类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把毕业档案通过EMS档案专递寄回平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接收单位:平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长安路189号
接收电话:0596-5232080
邮编:363700
另外毕业生也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查询其他地方的档案机构地址:
1.闽政通APP--流动人员档案服务--档案机构查询
2.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服务大厅--档案机构查询
3.微信小程序--福建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平台--档案机构查询
电话查询。
请拨打户籍(生源)所在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电话查询;
向报到证派遣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查询;
向毕业学校查询。
漳州流动人员档案服务机构信息 | ||||
序号 | 机构全称 | 机构层级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漳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市、地区 | 芗城区博爱西路1号上江名都D幢8楼 | 0596-2032911 |
2 | 漳州市芗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县(区) | 芗城区大通北路74号 | 0596-2025448 |
3 | 漳州市龙文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县(区) | 龙文区龙祥北路15号 | 0596-6191965 |
4 | 漳州市龙海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县(区) | 龙海区石码镇人民路55号 | 0596-6553896 |
5 | 漳州市长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县(区) | 长泰区人民东路191号 | 0596-8322078 |
6 | 云霄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县(区) | 云霄县下河乡华荣里28号 | 0596-8519376 |
7 | 漳浦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县(区) | 漳浦县绥安镇金鹿路西144号 | 0596-3103928 |
8 | 诏安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县(区) | 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新综合大楼四楼404室 | 0596-6093320 |
9 | 东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县(区) | 东山县西埔镇电信大楼8楼812室 | 0596-5881691 |
10 | 南靖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县(区) | 南靖县山城镇荆南路86号 | 0596-7822637 |
11 | 平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县(区) | 平和县小溪镇长安路189号 | 0596-5232080 |
12 | 华安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县(区) | 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西路1巷1号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596-7362234 |
13 | 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 县(区) | 漳州市常山开发区双山管区新光路2号 | 0596-8528422 |
14 |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县(区) |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47-4号汤洋工业园服务中心1楼 | 0596-6856975 |
15 | 漳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人才工作站 | 县(区) | 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1楼 | 0596-6862325 |
16 |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县(区) | 漳浦县古雷新港城油杏街2号 | 0596-3800981 |
17 |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 县(区) | 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15室 | 0596-6677099 |
理渠道
可通过小程序、闽政通、微信公众号、网页端、线下窗口等多种方式办理。
1.网上登入:
①.微信小程序-【福建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平台】
②.闽政通APP-【流动人员档案服务】
③.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服务大厅
④.网页-【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rsda.com)
2.线下窗口办理:
①.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人的全文手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的签字及手印)、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函件中指派专人办理的:需提供函件原件、专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线下窗口办理还需提供以下业务流程中所提及的相关材料原件。
业务流程
业务一、档案接收服务
1.申请条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在漳州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的流动人员。
2.上传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1) 户籍所在地隶属漳州高新区管辖人员:*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 现工作单位注册地位于漳州高新区管辖内人员:*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交证明(现单位)(现单位需与本中心签订档案管理协议);
3) 现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的人员另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1)本中心出具《调档函》,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2)本中心审核到档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入库,反之进行退回处理。
4.承诺时限:
①本中心在收到调档申请3个工作日内开具调函或拒绝接收档案;
②本中心在收到档案5个工作日内办理档案入库或退档。
业务二、档案转递服务
1.申请条件:档案在本中心保管的流动人员。
2.上传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 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开具的《调档函》(调档函内容应包含调档事由;调档单位全称、单位(机要)地址、单位联系电话;调档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等信息)。
3.办理流程:本中心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1)对符合转递规定的,予以转出;
2)不符合转递规定的,反馈原因,不予办理。
4.承诺时限:收到转递申请15个工作日内将档案转出或拒绝转出档案。
业务三、档案资料复印服务(需到窗口办理)
1.审核要点: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上传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1)复印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成绩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材料、工资(行政)关系介绍信、职称材料以及履历表中记载亲属关系的材料:*提供复印档案资料的相关凭证(内容包含复印事由、复印具体内容、被复印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等信息),复印材料超过所述范围,应提供相关说明;
2)复印《入党志愿书》:*申请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介绍信(函)内容应申明事由、复印内容、被复印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指派专人的,需包含指派人信息等。
3.办理流程:本中心审核上传材料,判断档案资料中是否具备被复印条件。
1)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窗口提交上传材料原件,本中心提供档案复印服务;
2)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反馈具体原因。
4.承诺时限:收到档案资料复印申请3个工作日内反馈。
业务四、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服务(需到窗口办理)
1.审核要点:材料是否合规、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1)归档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2)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因无法提供原始材料而提供复印件的,由材料形成部门(含档案馆等原始材料保管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流动人员签字后予以收集、鉴别、归档;
3)使用电子印章的纸质文本材料,有条件的应同时提供材料形成单位加盖实体公章的函件、文件、公告或说明,说明内容包含电子印章的启用时间、适用范围、效力及印模样式等;
4)每个阶段的学籍档案材料均应由材料形成单位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材料形成单位有关部门公章;
5)归档材料内容具体参照《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闽人社办﹝2022﹞153号)文执行。
2.办理流程:申请人到本中心提交归档材料。
1)属于归档范围的,工作人员将档案材料归入档案;
2)不属于归档范围的、不符合要求的归档材料,予以退回,告知原因。
3.承诺时限:立即办结。
业务五、档案查阅服务(需到窗口办理)
1.审核要点:审核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所需材料:
1)查阅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介绍信(申明查阅事由,注明指派查档人姓名,有效证件号及查阅对象姓名、有效证件号;附查档名册的,查档名册应加盖查阅单位公章);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
3.办理流程:
查阅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介绍信及查阅申请表至我中心查档。
注:查阅人的有效证件不仅限于身份证,还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中国人员武装警察警官证及其他身份证件。
4.查阅注意事项:
1)查阅人员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查阅人员禁止擅自拍摄、复印档案内容;
3)查阅人员需在本中心指定的阅档区,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不得将档案携出室外;
4)查阅人员需遵守本中心查阅档案的其他有关规定。
5.承诺时限:立即办结。
业务六、档案借阅服务(需到窗口办理)
1.审核要点: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上传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1)就业报到证借用:*关于需要借阅档案资料的相关凭证(内容包含借阅事由、借阅内容、被借阅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
2)预备党员档案材料借用(仅用于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介绍信(借函),内容应申明事由、被借阅人姓名、指派专人的需包含指派人信息等。
3.办理流程:本中心审核档案资料中是否具备借阅条件。
1)审核合格的:平台反馈,申请人预约办理时间,窗口提交上传材料原件,并签写《档案材料归还承诺书》、承诺归还期限;
2)审核不合格的:平台反馈原因,不予办理。
4.归还借阅资料:归还材料时须由借阅单位密封盖章,提交至本中心审核无误后存档(个人或其他单位切勿拆封)。
5.承诺时限:收到档案资料借阅申请3个工作日内反馈。
业务七、医社保借阅档案服务(需到窗口办理)
1.审核要点: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上传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社医保机构开具的借阅凭证(内容应包含借档原因;被借阅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借阅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3.办理流程:本中心审核档案是否具备借阅条件。
1)审核合格的:平台反馈办理方式,申请人到窗口提交上传材料原件,办理医社保档案借阅,签写《档案材料归还承诺书》;
2)审核不合格的:平台反馈原因,不予办理。
4.归还档案:归还材料时须由借阅单位密封盖章,提交至本中心审核无误后存档(个人或其他单位切勿拆封)。
5.承诺时限:收到医社保借阅档案申请3个工作日内反馈。
业务八、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服务
1.审核要点: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上传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出具证明的相关凭证(内容应包含出具证明材料事由、存档人员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
3.办理流程:
1)本中心审核档案资料中是否具备出具相关证明条件;
2)审核合格的:依据存档情况、记载出具电子证明或纸质证明,在线选择领取方式:电子文档下载、打印/邮寄(到付)/窗口领取;
3)审核不合格的:档案里缺乏相关材料无法开具证明的,根据审核反馈结果前往窗口补充相关材料,方可开具相关证明;无法开具证明的,反馈原因,不予办理。
4.承诺时限:收到证明开具申请3个工作日内反馈。
业务九、政审(考察)服务(需到窗口办理)
1.审核要点: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上传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1)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
* 由省、市外事办出具的《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 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所在单位签注意见;
* 出具《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2)办理升学政审
* 升学政审申请表。
3)办理入党政审
* 发展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政审函。
4)办理其他政审
* 政审单位出具的政审函、政审(录用)表格。
3.办理流程:本中心审核档案记载信息是否具备出具政审(考察)证明条件。
1)审核合格的:申请人预约办理时间,窗口提交上传材料原件,本中心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政审证明,或填写政审表格;
2)审核不合格的:档案里缺乏相关材料无法开具政审(考察)证明的情况,根据审核反馈结果前往窗口补充相关材料,方可开具政审(考察)证明;无法符合申请条件,不予办理。
4.承诺时限:收到政审(考察)服务申请3个工作日内反馈。
以上各项业务如遇政策变动,以最新政策为依据办理。
联系电话:0596-6677099 监督电话:0596-6289948
全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与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国道南路26号科技园3幢2层218室
联系电话:0596-6677099
邮编:36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