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个人档案查询须知及档案查询流程
一、我国公民和组织持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即可查阅本馆开放档案。
二、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外国人或组织可按有关规定查阅本馆开放档案。
三、我国公民和组织可按本馆有关规定申请查阅未开放档案。
四、查阅档案须履行利用登记手续,利用者应如实填写《调阅登记表》。
五、利用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带出阅览大厅,不得涂改、圈划、剪裁、折叠和拆卷,不得擅自与无关人员交换阅览;利用者应爱护查阅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修改、破坏电子档案。
六、利用者应自觉爱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严禁喧哗、吸烟及进食。除贵重物品及查档必用品需随身携带外,其他物品(包括文件包)请放在存包处。
七、利用者需要复制档案材料,交由本馆工作人员办理;不得擅自复印、打印、拍照、下载、截屏。
八、利用者需要档案作为凭证的,可向本馆提出申请,由本馆出具档案证明。
九、未经本馆同意,利用者不得擅自公布档案资料。
十、鼓励利用者向本馆捐赠利用档案资料所撰写的研究成果。
档案查询流程